發布日期:2021-01-15  生效日期:2021-01-15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年第62號),個體工商戶業主、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、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、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、經營活動的個人取得經營所得,包括以下情形:
(一)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、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,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、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生產、經營的所得;
(二)個人依法從事辦學、醫療、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;
(三)個人對企業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、承租經營以及轉包、轉租取得的所得;
(四)個人從事其他生產、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。
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,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,由納稅人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,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,并報送《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(A表)》。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,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,并報送《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(B表)》;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,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,并報送《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(C表)》。
一、登陸
通過網址(https://etax.chinatax.gov.cn),或者在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官網點擊“自然人電子稅務局”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,并登陸。
二、經營所得(B 表)
1.點擊【經營所得(B 表)】,選擇對應需要申報的年份,錄入被投資單位信息。若被投資單位類型為合伙企業,則錄入被投資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后,系統會自動帶出“合伙企業合伙人分配比例”;
2.錄入收入成本信息,其中帶*號為必填項,其他項目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填寫;
3.錄入納稅調整增加/減少額,若企業沒有相關納稅數據可直接點擊【下一步】;
4.錄入其他稅前減免事項,若企業沒有相關納稅數據可直接點擊【下一步】;
5.確認申報信息后點擊【提交申報】,可在申報成功的頁面立即繳款或查看申報記錄。
6.繳稅
(1) 點擊【立即繳款】
(2) 選擇相應的支付方式-三方協議支付
(3) 選擇可支付的銀行卡
(4) 完成在線支付即可
三、經營所得(C 表)
1. 點擊【經營所得(C 表)】,選擇對應需要申報的年份,本表自動獲取稅款所屬期、被投資單位信息,匯繳地由納稅人自行選擇;
2.確認申報信息,系統將根據歷史申報數據,自動歸集需要調增的數據,納稅人還可以額外補充需要調增的數據。其中只有應調整的其他費用、可減免稅額(可減免稅額附表、可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優惠附表)在報表中直接修改,確認
數據無誤后點擊提交,可在申報成功的頁面立即繳款或查看申報記錄。